业务说明
债权转移是将源应收单位的挂账金额转移给目标应收单位,例如A应收单位的应收挂账转给B应收单位,转移金额必须小于等于源单据的应收金额
具体内容
功能权限
角色授权-集团化应收系统,日常业务模块-应收单-债权转移
权限默认不分配,需先分配给用户的角色
功能入口
功能入口在应收管理内:
应收单列表视图的右侧菜单栏.
应收单详情的右侧菜单栏
应收客户-应收单列表视图的右侧菜单栏
使用条件
进行应收单挂账金额转账,应收单据应满足以下条件
单据状态为:已过账
结算状态为:未结算、或部分结算
应收金额为正数
不支持应收单债权转移的情况:
单据状态为:非过账状态(比如新建、待审核、已审核)
结算状态为:已结算状态
应收金额为负数
转账目标客户为当前应收单的应收客户(不支持自己转账给自己)
应收单是冲减单据或已被冲减;
操作步骤
1.选择符合条件的应收单据(目前支持单个应收单操作),比如:
2.选中后点击债权转移,弹出债权转移窗口
目标客户:即选择将当前应收单的转账金额转移到哪个应收客户中
分组:应收单分类分组
转移明细:选中应收单(即源应收单)的应收单明细
如图,源应收单据,存在两条应收明细
转移目标单位不能与源单位一致,转移金额必须<=源单据明细中未结算金额
示例:对其中一笔100元的转移80元
源应收单自动生成转出记录,如下:
自动生成对应应收金额的目标应收单,如下
3.点击目标应收单的源单号,可以进行穿透跳转到源应收单
4.债权转移如果已选分组,则生成的转出应收单默认在对应分组内
5.债权转移前后单据的变化
源单据字段变化
源单据发生额 = 原发生额 – 转出金额
源单据应收金额 = 原应收金额 – 转出金额
源单据未结算金额= 原未结算金额 – 转出金额
目标单据字段要求
应收单位=转移目标单位
发生金额 = 转出金额
应收金额 = 转出金额
未结算金额 = 转出金额
单据日期=当前日期
单据状态=过账
单据类型、业务类型与源单据一致
结算状态=未结算
摘要=“债权转移源客户=[客户名称],源应收单号=[XXXX],转移金额=[转移金额],转移时间=[YYYY-MM-DD HH:MM:SS]”
制单人=转移操作用户、制单日期=当前日期、审核人=转移操作用户、审核日期=当前日期
应收明细,项目与源单据一致,项目金额按发生金额填入
注意事项
1、债权转移后的源应收单不支持进行冲减,包括前台挂应收、营业系统挂应收冲减单据,建议通过手工调账处理
2、转出的目标应收单可以进行冲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