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scm应收管理-债权转移


发布于 2025-02-27 / 2 阅读 / 0 评论 /
业务说明 债权转移是将源应收单位的挂账金额转移给目标应收单位,例如A应收单位的应收挂账转给B应收单位,转移金额必须小于等于源单据的应收金额 具体内容 功能权限 角色授权-集团化应收系统,日常业务模块-应收单-债权转移 权限默认不分配,需先分配给用户的角色

业务说明

债权转移是将源应收单位的挂账金额转移给目标应收单位,例如A应收单位的应收挂账转给B应收单位,转移金额必须小于等于源单据的应收金额

具体内容

功能权限

角色授权-集团化应收系统,日常业务模块-应收单-债权转移

权限默认不分配,需先分配给用户的角色

功能入口

功能入口在应收管理内:

  • 应收单列表视图的右侧菜单栏.

  • 应收单详情的右侧菜单栏

  • 应收客户-应收单列表视图的右侧菜单栏

使用条件

  • 进行应收单挂账金额转账,应收单据应满足以下条件

  1. 单据状态为:已过账

  2. 结算状态为:未结算、或部分结算

  3. 应收金额为正数

不支持应收单债权转移的情况:

  1. 单据状态为:非过账状态(比如新建、待审核、已审核)

  2. 结算状态为:已结算状态

  3. 应收金额为负数

  4. 转账目标客户为当前应收单的应收客户(不支持自己转账给自己)

  5. 应收单是冲减单据或已被冲减;

    1.   操作步骤

1.选择符合条件的应收单据(目前支持单个应收单操作),比如:

2.选中后点击债权转移,弹出债权转移窗口

目标客户:即选择将当前应收单的转账金额转移到哪个应收客户中

分组:应收单分类分组

转移明细:选中应收单(即源应收单)的应收单明细

如图,源应收单据,存在两条应收明细

转移目标单位不能与源单位一致,转移金额必须<=源单据明细中未结算金额

示例:对其中一笔100元的转移80元

源应收单自动生成转出记录,如下:

自动生成对应应收金额的目标应收单,如下

3.点击目标应收单的源单号,可以进行穿透跳转到源应收单

4.债权转移如果已选分组,则生成的转出应收单默认在对应分组内

5.债权转移前后单据的变化

  • 源单据字段变化

    • 源单据发生额 = 原发生额 – 转出金额

    • 源单据应收金额 = 原应收金额 – 转出金额

    • 源单据未结算金额= 原未结算金额 – 转出金额

  • 目标单据字段要求

    • 应收单位=转移目标单位

    • 发生金额 = 转出金额

    • 应收金额 = 转出金额

    • 未结算金额 = 转出金额

    • 单据日期=当前日期

    • 单据状态=过账

    • 单据类型、业务类型与源单据一致

    • 结算状态=未结算

    • 摘要=“债权转移源客户=[客户名称],源应收单号=[XXXX],转移金额=[转移金额],转移时间=[YYYY-MM-DD HH:MM:SS]”

    • 制单人=转移操作用户、制单日期=当前日期、审核人=转移操作用户、审核日期=当前日期

    • 应收明细,项目与源单据一致,项目金额按发生金额填入

      •     注意事项

1、债权转移后的源应收单不支持进行冲减,包括前台挂应收、营业系统挂应收冲减单据,建议通过手工调账处理

2、转出的目标应收单可以进行冲减



是否对你有帮助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