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价单是财务部门人员根据供应商报价、市场价进行比价,并最终确定其公司所需采购物资的价格与供应商时做的单据。定价单由财务组织维护。
定价单的主要功能包括:新增、修改、删除、提交、取消提交、下达、取消下达、结束、取消结束、复制、确认及推送、更新市调价格、导出、重定价、下发定价。
新增:新增定价单;
修改:修改定价单信息;
删除:删除定价单信息;
提交:将单据提交至审批流程中;
取消提交:将“待审”状态的单据取消提交;
下达:将已审批的定价单设置为“下达”状态,即在其他单据中可使用;
取消下达:将“下达”状态的单据取消下达
结束:关闭定价单,使相关的定价失效的过程;
取消结束:将单据取消结束;
(取消下达、关闭、提交等操作,即上述操作的一个反操作过程。)
导入:选择定价单价格文件,将其导入系统;
打印:选择需打印定价单记录,根据样式进行打印;
复制:操作能自动生成一张新的定价单;
更新市调价格:新建状态的定价单,操作此功能可直接更新单据明细的市调价格。
确认及推送:新建状态的定价单,明细均已选定供应商,操作此功能能直接将选定结果推送给供应商确认。
重定价:当组织单元设置参数SCM_RepetitionPrice(是否允许交叉定价)为否时,同一定价有效期间内同一物资不允许有重复定价。若需要对物资进行二次定价,则需要使用重定价功能。选择需要进行二次定价的单据(定价日期处于当前或未来),进行重定价,单据提交下达后,物资价格更新为重定价的价格。
下发定价:组织单元设置SCM_AllowFramePrice(设置是否允许建立框架价格)=Y(是),新增定价单时,定价类型=“框架价格”,提交下达后可进行下发定价到其他采购组织,同等条件下,框架定价单>其他定价单。
定价单勾选“商户自行报价”,支持通过信息化方式,将单据自动推送给对应已入驻商户平台的供应商,供应商可在截至日期前进行线上报价。企业可根据供应商报的价格,选定合作的供应商,将选定结果再次推送给供应商确认。